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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体育 开云平台酉阳人民检察院:搭建融合品牌矩阵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9-17

  开云APP 开云官网入口开云APP 开云官网入口近年来,酉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革命老区、武陵山区、民族地区“三区”实际,搭建“检察酉声”建业务融合品牌矩阵,锻造一批素质过硬的检察“铁军”,讲好基层检察乡村普法故事,在“世外桃源·宁静酉阳”发出检察好声音,为提升建统领检察工作智治水平、促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出了酉阳智慧。

  “起初是一些村民将浮桶在水上连起来,并在上面搭建简易的棚屋,供人垂钓。虽然经过村上、镇上和相关部门多次制止,但屡禁不止,短短几年间便出现了上百座违建的钓鱼台。”酉水河镇河湾村支部副书记白孝超回忆道。

  酉水河系沅江的最大支流,在酉阳县境内绵延82公里,被誉为土家人的母亲河。近几年,随着钓鱼活动和农家乐的兴起,给酉水河两岸的乡亲们带来致富机会的同时却也间接酿成了“恶果”。大量钓鱼平台的存在,不但影响了水库防洪泄洪,不断产生的生活垃圾还给河流造成了污染。

  随着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违建钓鱼平台的整治等来了契机。在之后的整改过程中,由于河道贯穿三个乡镇,相应行政机关在国家行政机关改革职能调整后存在工作衔接不畅问题,还有拆除退补资金一时难以到位、村民环境保护意识不高,都使整改工作推进十分缓慢。

  2022年3月初,酉阳县人民检察院临危受命,到水利、农业、交通等十余家行政机关调取资料,爬坡上坎摄影、无人机航拍、水质检测,询问沿岸村民……通过大量细致入微的前期工作,该院对这场时间跨度长、涉及行政机关多、损害面积大的河流生态损害案件情况有了较为全面客观的掌握,并成立了清除酉水河流域违建钓鱼平台的工作领导小组。

  拆卸铁棚,撤除浮桶,搬离船屋,1座、2座……5月21日,好消息传来:总计6752.88平方米的103座钓鱼台被拆除完毕。至此,距离5月1日进场施工仅20天。

  “终于赶在汛期来临之前拆除完毕,拓宽了河道,保障了水库泄洪防洪安全!”施工完的那天,参与办案的检察官们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截住了污染源头,河道的清理和生态恢复工作也立马提上了日程。根据酉阳县“河长+检察长”机制的相关要求,该院对后期修复也进行了建议和监督,协同行政机关建立起了酉水河流域联防联动执法合作机制,并定期组织力量到相关水域开展常态化、高频Kaiyun 开云次护渔巡查、执法检查和联动执法。两个月内,在酉水河流域便出动执法船艇20艘次巡查了河段190余公里,运用视频监控等网上检查50次,清理涉渔“三无”船舶26艘……

  2021年2月,酉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受理了一起未成年留守女童遭受侵害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未检检察官发现此事对被害人小李造成了较严重的心理创伤。受案后,未检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小李的家庭情况。

  原来,小李的爷爷奶奶身患重病,父亲几年前便已在监狱服刑,且母亲与父亲已经离异,家庭生活较为困难,小李的监护实际上已属于缺失状态。

  检察官们一边对小李进行心理疏导并将其送至母亲身边,一边联系上了小李母亲所在地的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在仁寿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远程连线参与的案件讨论会上,川渝两地办案检察官们达成了司法救助的共识,并接力开展帮扶救助。

  通过两地检察机关的远程沟通认定,小李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决定由酉阳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生活困难的小李开展司法救助,仁寿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后期的心理疏导和救助回访工作。

  “感谢检察官们,谢谢你们对小李的关心,有你们的帮助,我就有信心了……”半年来,两地检察机关接力为小李提供涵盖心理救助、司法救助、注重收集救助效果反馈信息,实施了一体化综合救助。

  “考虑到酉阳、仁寿两地距离较远,通过两地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决定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对小李发放司法救助金。”据酉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这是川渝两地检察机关首次以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开展异地司法救助工作,为川渝两地全面拓展未成年人异地保护工作打开了“新窗口”,创造了“新经验”。

  “下一步,酉阳县人民检察院将联合仁寿县检察院持续跟踪督促,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到实处。”参与办理Kaiyun 开云该案的酉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助理陈苏琳说。

  “在全县278个村社张贴国家一、二级保护动植物海报,群众可以直观辨别,同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这些举措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作用。”2021年10月中旬,酉阳县人民检察院、林业局在“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的酉水河岸共同举行野生动植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和他们一起进行普法宣传的还有当地的村民,同时也是一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罪案的当事人曾某。

  事情追溯到2021年3月,酉水河岸的村民曾某将一只老鹰抓回家饲养,立案后案件移送酉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今后一定用实际行动弥补错误,并引导身边人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保护!”酉水河岸的村民曾某目光坚定地表示,自己不仅认识到了错误,还愿意为保护生态资源贡献自己的力量。

  “曾某因缺乏法律知识而将老鹰带回家饲养,我们通过教育引导,让其积极参与到护林志愿服务中,有利于教育引导公众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了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的法治原则。”酉阳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综合考虑曾某的年龄、未对老鹰造成实质损害、自愿认罪认罚且自愿参与护林工作和法治宣传等情况,依法对其作出微罪不起诉处理。

  现在,已成为义务普法员的曾某经常沿着酉水河行走在村中小道,查看村里是否有违规捕鸟的情况发生。在严格办案的同时,一系列工作在基层检察的监督和支持下开展起来:发布整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出台《惩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罪行为工作办法》,与行政机关共同签订《涉野生动植物刑事罪惩治与预防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机制……

  “通过当事人现身说法、检察官以案普法、镇村干部定期讲法,起到了‘办理一Kaiyun 开云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酉阳县人民检察院组书记、检察长刘少谷说,“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公益诉讼职能,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为‘检察酉声’护航打造‘三新’酉阳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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