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于2009年6月17日举行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定本行2008年度不向股东派发股息。
经本行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向2009年12月31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2009年度现金股息,共计人民币200亿元(含税)。
经本行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行董事会组织实施了截至2010年6月30日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本行向2010年6月30日(含当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特别分红”),共计人民币320.77亿元(含税)。
经本行2011年6月8日举行的股东年会批准,本行已向在2011年6月16日收市后名列本行股东名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了201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期间的现金股息,每10股人民币0.54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75.39亿元(含税)。
经本行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已于2012年7月16日向截至2012年6月1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股息人民币1.315元(含税),合计派发股息人民币427.10亿元(含税)。
经本行2013年6月18日举行的2012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行已向截至2013年6月2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人民币1.565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08.30亿元(含税)。
经2014年6月23日举行的2013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行向截至2014年7月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人民币1.77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74.89亿元(含税)。Kaiyun App下载 全站
经2015年6月29日举行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向截至2015年7月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人民币1.82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91.13亿元(含税)。
经2016年6月27日举行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向截至2016年7月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1.668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41.76亿元(含税)。
经2017年6月28日举行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向截至2017年7月1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1.70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52.15亿元(含税)。
经2018年5月11日举行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向截至2018年5月2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Kaiyun App下载 全站每10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1.783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79.11亿元(含税)。
经2019年5月30日举行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向截至2019年6月1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1.739元(含税),合计人民币608.62亿元(含税)。Kaiyun App下载 全站